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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歌舞剧《少年孙中山》舞美制作项目内部自行采购的公告2026-09-06

一、招标方: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招标项目名称歌舞剧《少年孙中山》舞美制作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歌舞剧《少年孙中山》将于2026117日至8日在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场演出,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该剧舞美制作及舞台搭建服务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两场专场演出提供舞美制作与舞台搭建服务,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舞美景片制作安装、舞台雷亚架及舞台搭建等工作,并提供舞台美术相关保障服务及技术人员支持。具体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歌舞剧〈少年孙中山〉舞美制作清单》。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市内注册的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项目执行团队中至少有一名人员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舞美设计师职称证书(或同等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须具有至少一个与市级或以上专业团体(如歌舞团、话剧团、杂技团等)合作的舞美专业技术服务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或同等专业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资料要求

1.歌舞剧少年孙中山舞美制作项目报价申请书》(附件下载,需加盖公章)

2.公司简介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彩印件(加盖公章)

4.以往同类型或类似服务项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可隐藏服务金额、采购人姓名等敏感信息)、设计效果图、现场成品图等;

5.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相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投标资料请准备一式份,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资料封面请注“歌舞剧《少年孙中山》舞美制作项目”字样,接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二楼206收件人:周老师,电话:0760-88863236。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采购方确认是否收到投标资料。因投标人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202697日起至20269917:00止。

、成交原则

对于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得分满分40分,商务得分满分6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的情况单独打分,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拟选定供应商。

、其他

本项目演出时间预计为2026114~8日,其中4~6进场装台,78正式演出


附件:1.歌舞剧《少年孙中山》舞美制作清单

          2.歌舞剧《少年孙中山》舞美制作项目报价申请书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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