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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方: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招标项目名称:歌舞剧《少年孙中山》宣传制作项目
三、项目预算:34825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歌舞剧《少年孙中山》将于2026年11月7日至8日在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场演出,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该剧宣传制作服务。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两场专场演出提供宣传制作服务,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广告物料及设计、摄影摄像及视频制作、现场布置等工作,并提供宣传相关保障服务及技术人员支持。具体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歌舞剧〈少年孙中山〉宣传制作清单》。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按实际完成服务情况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投标资料要求
(一)《歌舞剧《少年孙中山》宣传制作项目报价申请书》(从附件下载,需加盖公章);
(二)公司简介(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彩印件(加盖公章)。
(四)以往同类型或类似服务项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可隐藏服务金额、采购人姓名等敏感信息)、设计效果图、现场成品图等。
以上投标资料请准备一式一份,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资料封面请注明“歌舞剧《少年孙中山》宣传制作项目”字样,接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二楼206室,收件人:周老师,电话:0760-88863236。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采购方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因投标人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17:00止。
八、成交原则
对于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得分满分40分,商务得分满分6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的情况单独打分,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拟选定供应商。
九、其他要求
本项目演出时间预计为2026年11月4-8日,其中4-6日进场布置,7、8日正式演出。
附件:1.歌舞剧《少年孙中山》宣传制作清单
2.歌舞剧《少年孙中山》宣传制作项目报价申请书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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